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材料程序和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2/08/08      浏览次数:0     

本要求列出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相关表格、申报人员及用人单位操作手册见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程序和要求

2022年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

(1)个人申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登入后再选择相应评审计划进行申报。专业技术人员需如实上传学历、继续教育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后上交,对于系统不便上传的可递交纸质材料。

3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考核后应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需提供《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同时需要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审查完毕后,将本单位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

(4)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县(市、区)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县(市、区)属级人社部门提交;市直单位的,由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市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提交。

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交,系统需要设置主管部门的,均由属地人社部门兜底。

县市区人社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委托评审函》、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2.直接认定职称

(1)《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2)申报人员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复印件,有资格要求的系列(专业)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公示证明、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原件;

(3)单位出具的申报人员从未以任何形式取得任何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4)逐级审核盖章的《阜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A3纸正反面打印。另外提供申报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半贴于其中一份《呈报表》封面上。

3.异地职称确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需提供:

(1)职称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原件一份,同时出具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表或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4)原职称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1份,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提供任职命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1份;

(5)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     

(7)从中央驻皖单位调入我省地方工作的,还须提供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本行业(系统)或单位开展相应职称评审的文件或依据。

 

附件1: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___个人业绩库

附件2: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__个人申报

附件3: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___用人单位

附件4:网上申报常见问题

附件5:相关表格

附件1-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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